避重就轻遮遮掩掩,推卸责任毫不含糊,民进党败选检讨没提蔡英文******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民进党“九合一”败选检讨报告终于出炉,罗列了疫情、通胀、论文案、“黑金”以及“抗中保台”失灵等败选原因,认为民进党在青年与中间选票上的流失是这次地方选举挫败的主要原因。但报告通篇没有提蔡英文和台“行政院长”苏贞昌,被批根本就是避重就轻。
“抗中保台”牌失效归咎俄乌
民进党败选检讨报告共10549字,摘要版3843字。据台湾《联合报》29日报道,检讨小组召集人郑文灿称,在疫情方面,内需型中小企业、观光旅宿业、一般商家受冲击最大,当局通过纾困振兴方案在前两年虽发挥作用,但第三年的补助金额及适用对象是否忽略最基层产业、商家需求及民众感受,可能成为纾困振兴成效未能彰显的主因。与此同时,购买境外疫苗、自产疫苗、疫苗分配等议题也成为在野党抨击重点,无形中让民众结合生活经验,从疫苗攻防的混乱情况获得较多对民进党不利的信息,进而影响选战。关于“抗中保台”牌失效,郑文灿归咎于俄乌冲突,称台湾民众对安全关注度提高,引发兵役期是否改变的热烈讨论,难免会让在野党顺着“抗中保台”口号负面操作,制造“票投民进党,青年上战场”的恐惧,且俄乌冲突造成国际通胀,影响到人民生活感受。他还声称,选战过程中“黑金”议题扭曲了民众对民进党的印象,也冲击选情。
值得关注的是,前新竹市长林智坚的论文抄袭事件,蔡英文要全党力挺,但检讨报告根本未出现“蔡英文”3个字或“党主席”字眼以及她须负的责任。郑文灿对此未回答,仅表示检讨报告中已把这些诚信问题等标示清楚,包括采取立场有哪些不足及停损点设定、对选票造成影响等。林智坚28日晚在脸书发文称,败选检讨报告中他是唯一被具名提及的人,他愿意承担责任,也再次向民众与支持者“表示最深切的歉意”。
“抓一些稻草人来打”
“绿营败选检讨报告笑死人”,国民党“立委”赖士葆29日称,这份报告没有诚挚究责,甚至还检讨起了在野党,变成一篇不痛不痒的剖析报告,完全不见政治责任,也不敢碰触蔡苏。他嘲讽说,报告“抓一些稻草人来打”,简直是今年年终最大的政治笑话。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林家兴表示,民进党败选至今行政部门竟然仍未改组、苏贞昌仍未下台,令人感受不到其反省的决心。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邱臣远直言,这份败选检讨报告避重就轻,并未深入探究原因且反省,像是给民进党支持者和同温层看的。
就连绿营内部也不认同。民进党“立委”何志伟29日称,这份检讨报告只是走个形式,民进党应该思考未来要做些什么,未来的展望是什么。民进党前副秘书长、“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称,从蔡英文时隔745天才允许记者提问,在回应要不要为处理林智坚“论文门”道歉时大打太极就看得出来,她根本无意检讨,更别说道歉了,“民进党真能写出像样的败选检讨报告才怪”。
民进党前“立委”沈富雄29日直言,若他是审查者,这份报告他会直接退回,不打分数,因为“党团、媒体、侧翼,都没点名”,也不敢动蔡苏。他更形象地以“验尸报告”的方式,分析这份败选报告。沈富雄说,败选的民进党就像一具尸体,郑文灿是要厘清“死因”的病理科医师,“解剖死者”后所写的验尸报告就是这份检讨报告。结果报告发现,“死因”是跌倒造成的大腿骨骨折没接好,“死者”自己也没注意,最后引发并发症去世,却没有追究医院救治的责任以及为何在这么多人中偏偏是“死者”出意外。
蔡英文难辞其咎
不少岛内网民大骂“完全不提全党挺抄袭,检讨个鬼……这报告一点用都没有”,还有人说,“不敢检讨蔡英文,这份报告就是废文一篇”。
《联合报》29日称,“九合一”惨败一个月后,民进党检讨报告出炉,虽然点出“黑金”问题严重,却不见党内哪些人是其中代表,列出“论文门”是败选主因之一,却对于党内最高层级、被舆论视为罪魁祸首的蔡英文和苏贞昌的责任只字未提,“如此自缚手脚的检讨报告,真的切中要点了吗?”文章称,蔡英文虽然在开票当天辞去党主席,但她的责任岂可随辞职而一干二净?更遑论苏贞昌至今留任,到底为无感施政负了什么责,对忽视民众感受负什么责?民进党若在大败之后仍执意捍卫蔡英文,恐怕写再多检讨报告也难拾民心。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